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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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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743什么是编号?

消费维权

嘀嗒团购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修改已团购商品内容,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虽已承诺退款,但是均未收到钱,请问这是侵权行为吗?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团购内容是天津万达大歌星ktv会员卡和欢畅卡,本来是说开业一个月内每天免费三小时,但是后来改成只能去三次,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并且这之前根本没有和消费者协商。

补充说明:
那请问是有国家的某些部门来负责这块维权呢?难道一定要通过法院起诉才能解决么?事情发生到现在,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出来调解,全都是靠消费者自己维权,即使上了电视,有媒体报道也没有任何用处!
咨询者:fa146987天津
[咨询时间:2010-12-09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9 22:29
魏国鹏
商家的行为属于商业欺诈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双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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