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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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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946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2010年10月11号晚8时30分,我媳妇驾驶一辆陆风车在红绿灯直行道左拐与一辆五菱面包车挂擦,双方人员都没受伤,我方先向我方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约9时许,我方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查勘现场,对方司机的朋友赶到到后不同意走快速理赔,执意跟我方赔偿1200元,协商未果,随后报122,约9时30分许,交警到达现场最后由交警事故科处理,交警来到后司机又反而指认我是司机(我喝酒了),当晚我自己出钱抽了血,交警说是先保全证据,现在两辆车都扣在事故科,对方车辆745定损元,对方不跟我方协商,交警还说光调查我是不是当晚开的车就得20个工作日,那是个大路口有监控,应该一调录像就很清楚,我应该怎么处理,急盼,谢谢

盼给我一份详细的处理方案,以上事故经过全是事实,是不是司机一调录像就很清楚,我方车辆上有四人,对方车辆就司机一人,如果查清,我方能否告对方司机故意诬告,并要求赔偿, 急盼,谢谢。

咨询者:luyu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3 18:30
魏国鹏
如果查清事实,你有权追究对方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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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3 21:06
刘子若
如果查清事实,你可以追究对方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徐学春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589834209
积分:120
]
回答时间:2010-10-16 11:20
徐学春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0-18 16:31
李春珍
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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