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发票等有假,可以当庭提出,甚至请求鉴定。本案损失未超过强制险的限额范围,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你父亲只需承担鉴定费和法院案件受理费即可。
我父亲于09年12月24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伤了一个人,但是交警现场确认是责任是三七开(我父亲是三那种),但是交警考虑到车险的问题,就建议了我父亲主要承担全责,方便以后车险报销,我父亲也及时送伤员去医院做了检查并且支付了一些费用给人家,后来由于对方一直不到场处理该交通事故,一直到最近10年9月份 对方突然对我父亲提起诉讼,并且进行了伤残鉴定为十级!并且提出53000多的赔偿金!请问各位这样的话我们该如何处理???
如果我父亲拒绝了53000多的赔偿,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刑事责任的话,我们该如何做?因为发现对方的发票单子有作假或者夸张的成分!!!一般这样的需要多少赔偿金?希望有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