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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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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858什么是编号?

公证遗嘱权益问题

我丈夫因治白血病需要,卖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180平米的房子,并公证遗嘱把一套婚前旧房在死后由我一人继承,,但是,,死后才知道,后期又公正了一份遗嘱把婚前房产由生父母继承{丈夫是八岁就公证送养给现在的养父母},,,可这样让我无家可归。

并没有一分钱继承。并没有一分钱继承我能用什么办法夺回自己的权益,,,他有公证书送与养父母生父母能继承吗,是不是应该赠与遗嘱才有效,,还是没有撤销前面的遗嘱,,,后面的就无效还是我应该有知情权,,,我还能用妇女保障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求求你们帮帮我,,,,因为我没想到我丈夫如此无情,,{认为是我客死他的}并且明知所有的钱都治病了,,,还给他生父母,还亲笔写给三个兄弟姐妹写了60万得欠款,让他们在我丈夫死后找我还,大家说说,,还有天理吗。

跪求各位好心人士帮帮我孤人,,,,跪谢大家13778000623郭鸿。

咨询者:fa131322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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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5 14:13
魏国鹏
你丈夫把房屋赠给了其父母,让你承担其个人债务,不顾你的生存问题,对于你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你无义务为其偿还个人债务,这个欠款是他个人书写的,你不认可就可以了,他已经去世了查无对证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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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05 14:56
席公民
你丈夫的做法确实很过分,但他把婚前财产给他生父母你没有办法了,对无中生有的债务你可以不知情的理由不认可。因为你没有继承任何财产,也没有义务替死者还债。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9-06 08:20
喻远军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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