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丈夫把房屋赠给了其父母,让你承担其个人债务,不顾你的生存问题,对于你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你无义务为其偿还个人债务,这个欠款是他个人书写的,你不认可就可以了,他已经去世了查无对证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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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因治白血病需要,卖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180平米的房子,并公证遗嘱把一套婚前旧房在死后由我一人继承,,但是,,死后才知道,后期又公正了一份遗嘱把婚前房产由生父母继承{丈夫是八岁就公证送养给现在的养父母},,,可这样让我无家可归。
并没有一分钱继承。并没有一分钱继承我能用什么办法夺回自己的权益,,,他有公证书送与养父母生父母能继承吗,是不是应该赠与遗嘱才有效,,还是没有撤销前面的遗嘱,,,后面的就无效还是我应该有知情权,,,我还能用妇女保障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求求你们帮帮我,,,,因为我没想到我丈夫如此无情,,{认为是我客死他的}并且明知所有的钱都治病了,,,还给他生父母,还亲笔写给三个兄弟姐妹写了60万得欠款,让他们在我丈夫死后找我还,大家说说,,还有天理吗。
跪求各位好心人士帮帮我孤人,,,,跪谢大家13778000623郭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