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各位专家好!我母亲和机动车发生碰撞,致肩膀骨折,经上海交警总队核查判定对方全责。
目前,母亲在家休养,定期去医院检查。目前,母亲在家休养,定期去医院检查请问:对方除了承担相关的医院治疗费用,还应该承担哪些赔偿呢?如果,对方最终只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其他费用都不承担,我应该如何处理呢?谢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