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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工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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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34什么是编号?

综合工时制工时规定

请问综合工时制在计算周期内因企业的安排未能做到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应在下一计算周期补回所缺的工时。

咨询者:fa122173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现兵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3368109118
积分:919
]
回答时间:2010-06-08 09:35
王现兵
要看你们签订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以周为周期。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08 10:47
魏国鹏
一般的情况是不能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08 18:31
吴京京
以合同为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0 21:19
郭军
你好!

应当看你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如何,如果未约定的话,那么是不能补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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