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请问债务纠纷诉讼中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河东区,原籍为外省。
起诉时至2010年2月6日,被告仍未搬离经常住住地,但是法院2010年2月5日通知被告住址,查无此人,已经3次送达传票未果。
要求原告在10天内提供被告新住址,但是新住址很难查到。
请问下一步该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