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台属于公共设施,你有使用的权利,种植的花草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强行拆除,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索赔,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假如二楼的业主得不到阳台的使用权,开发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决阳台的使用问题,或者赔偿没有实际使用到阳台业主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假如二楼的业主得不到阳台的使用权,开发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决阳台的使用问题,或者赔偿没有实际使用到阳台业主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