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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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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6什么是编号?

租房争议

您好!本人开店租房,租期为三年。您好!本人开店租房,租期为三年在写租房协议前跟房东协商好的房屋租凭期间所用营业电是按国家标准收取(在合同里已写明这点)。

但等到房屋装潢好开始营业后,房东却要收取高于国家标准近2毛的电费。

因为用电量相当大,故每月要多出近千元的支出。

多次交涉协商都无果或干脆被以不租房相要挟,还厚着脸说是收物业管理费。

由于装潢的投入及各种原因已不能更换地方,只能委曲求全。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租房期满后可否起诉房东退回这笔钱?

咨询者:fang四川
[咨询时间:2008-10-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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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8-10-31 11:48
你可与房东协商按原租房协议履行,若房东不按协议履行而要求增加费用,可以让房东现在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去裁决。

你也可以现在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按原租房协议履行。

租房期满后,可以起诉要求房东退回这笔钱,但要考虑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不采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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