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的,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为了保证自己权益,想办理房产证更名,去房管局办理的时候说,房管局说我们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无法更名。
想问一下有什么方法能使我们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