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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为什么这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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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为什么这样难

情 况 反 映

农民工维权为什么这样难?

反映人:周家金,男,1966年8月25日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富顺县永年镇新兴村四组,现暂住河南省三门峡市宋会路下横渠73号。联系电话:15978344842.

我据实反映如下情况,请求上级各位领导调查处理:

我于1997年离开家乡到河南三门峡市打工。2004年3月初,我受雇于陕县王家后赵里河村杨沟组郭书方、梁军峡的私人煤矿。3月19日,因矿顶塌方受伤,经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后,两个老板为节约钱,就办我出院。给我1.5万元,要我回家乡,我起诉到陕县法院,法院法医给我鉴定为五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但法院不支持护理依赖,只判赔按农村户口,五级伤残,后我一边继续治疗,一边咨询。2006年4月24日,我治疗终结后在四川正兴司法鉴定为四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2006年5月22日,在河南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四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

我随后到北京上访,河南省高院张副院长接访后叫我回三门峡市中院申请再审。我回三门峡市跑了大半年,2008年6月18日中院裁定立案,9月份开庭,2009年1月5日中院裁定发回陕县法院重审。我家乡法律援助机构给我指定的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按民事诉讼法第181条二款,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们法院审理,发回陕县法院重审违法。但三门峡市中院坚持错误。

2009年6月10日陕县法院又判维持原判。我又上诉于三门峡市中院,中院民二庭已于2009年8月28日开庭。

但是没想到中院再次2009年9月19日又给我作出裁定又发回陕县重审,真令人寒心,一次伤残事故给我一家老小带来的不幸,我参加多次庭审后,从律师那里已经听明白了陕县法院原判决的几个错误:1、我当时未治疗终结,不应该做鉴定。2、做了部分护理鉴定,又不采信支持。3、我已经在三门峡打工七、八年了一只没以原家的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啥按农村标准给我赔偿。这五年多来,为了讨这个公道,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点家产全都用光了,他们把我这个案子当球踢来踢去,看这个社会到底还有没有公道?

咨询者:fa107635河南
[咨询时间:2009-10-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0-22 11:55
赵井燕
建议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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