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于1997年结婚,婚前财产公证时注明男方有住房一套,没有写明具体哪一房产,结婚时的房产为男方父亲名下,现在出租给别人使用。
婚后2000年左右男方家人以男方名义购新房一套,一起居住。
但婚前男方并没有任何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但婚前男方并没有任何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特请教各位律师,如果我友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新房将如何分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