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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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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89什么是编号?

民事诉讼

您好:

因树木问题两家产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节不成后到镇政府司法所调节未成又到县法院立案可县法院说有可能不受理此案,请问是否只要到法院起诉法院就该受理案件这样理解对吗?

咨询者:fuquan12...内蒙古
[咨询时间:2009-07-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31 13:35
魏国鹏
先行政解决,在做司法处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7-31 11:08
倪振杨
可能因土地使用权争议而不受理!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8-01 10:58
赵井燕
林地争议应当先由林地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这是前置程序。
刘学民律师
[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手机:18304768788
积分:979
]
回答时间:2009-07-30 20:37
刘学民
 您好:

我国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您涉及的树木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树木产权不清,须林木主管部门确权的,人民法院要么中止案件的审理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林木管理部门确权后,再行恢复审,要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林木管理部门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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