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要双方签订才成立、生效。只有一方签字盖章,另一方未签章的,合同未成立,所以你司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上周公司老板想买一辆奔驰维亚诺,给4s店汇了2万元,周一4s店把销售合同邮寄过来,一式两份,但老板突然不想买这车了,想让4s店把订金退掉,可4s店却说我们违约,不给退。
现在的情况是:
1.合同我们并没有签字,只是4s店单方面盖章了,合同上明确写的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以是否可认为此合同无效。
2.4s店的合同上写的是“定”金2万,不是“订”金2万,但既然合同我们未签,是否这2万我们可以说是预付款,就是订金。
3.现在4s店说之前协商时,我们说要加装dvd和导航还有倒车影像,现在我们不要车了,他们车不好卖,所以不退我们钱,让我们必须买走,这样是否合理,毕竟合同没有签订。
请教现在我们要怎么办才能把钱要回来,去12315投诉管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