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刚刚过世,其共有5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的姥姥仍然在世,两位老人长年与儿子生活,所居住的房屋的产权是我姥爷,其在世时立有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
我想请问:如果现在将产权改给其儿子,是否需要其四个女儿签字才可过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