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需帮助电联
我自己有一个钢材贸易公司,今年四月十日与合作多年的客户厂家签订一工业品购销合同。
合同对双方没有太多的约定,对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一次性打入我公司账户48万元,我方及时准备好了8万元的货,由于货源比较紧张,市场上没有货,所以我给钢厂一代理商签订了以上的所需货物的购销合同,并将一多半的款打入其帐户,半月内交货。
如果我合作多年的客户等不上我的交货时间,我又不能及时的把钱退给客户。
客户给我要钱,我说暂时给不了你。客户给我要钱,我说暂时给不了你他如果去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的话。
我这是不是构成合同诈骗呢?如果在这几天客户书面通知我要求解除合同,我是解除还是不解除?如果我同意解除。
签一个定期还款协议,到期不能偿还,会不会构成合同诈骗?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合同,这是不是就是合同纠纷,需到合同签订地法院打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