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9050什么是编号?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

我在公司做一般的技术管理工作,截止2009年底我已有200多个小时的累积加班,2009年底公司突然给我们发了一封信(并要我们签字),以奖励的名义按工资1倍对未休的加班给予补偿(如果按加班的话至少也是1.5倍,周六周日应该是2倍)并减掉了我144个小时的加班,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有涉及的员工都有意见,但大家都不敢说,现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如何主张我的权益,要回加班少付的部分?

咨询者:fa218330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24 11:34
倪振杨
属于企业单方行为,无效!
但最多能主张最近两年的加班工资!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24 11:34
吴君瑜
可以主张未付的加班费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