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父债子还,子债父偿在法律在怎么理解?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8669什么是编号?

父债子还,子债父偿在法律在怎么理解?

儿子犯了错,欠了钱,但已经不在人世了,那债务由谁承担?父母欠了钱,若不在人世,这债务由谁来承担?

咨询者:fa21780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3 10:23
谢友林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因此父债子还、子债父偿等是要满足上诉条件的
谢友林律师于 2011-04-23 10:2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4-23 10:27
张勇
1,父债子还是不对的。仅在遗产范围内归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