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归国华侨,家内和5个孩子(现就读于福建省泉州市各高初小学校)都是外籍人士。
因为征收赔偿原因我们未能与拆迁征收人达成协议,所以我们一家人还居住在这房屋里。
2011年2月22日我们收到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裁决书里称我们若有异议,可在60天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月中旬我们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
1个月过去了,现在他们经常威胁我们要进行司法强拆。
我们该怎么样做?我们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华侨财产不受侵害并受到合理赔偿?请专业爱心人士帮助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