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借我钱,说两个月就还,因关系不错当时没写借条,并且不是小数目,该还钱时,他居然跑了,半年后别人举报他长期不上班,上边下来核实,他这才又露面了,我向他要钱,他说没钱还,让他写借条,他愿意写,但非写上几年还完,请问这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告他,他没钱还,房子是他父亲的,车是他妻子的,怎么办?他在烟草单位上班,法院能强制买断他的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