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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私自为病人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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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043什么是编号?

医院私自为病人做决定

意外事故、医院没等家属签字、便切除病人3跟手指、合法吗?

咨询者:fa216909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1-04-21 20:36
万隆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请结合上述法条以及当时情况作出进一步分析。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4-24 20:07
祝永根
你好!
医院的做法欠妥,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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