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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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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7956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本人于2008年8月入司,期间没有参与过任何的培训,也没有为公司带来过经济损失。由于本人今年准备怀孕的计划,但公司于2011年4月重新装修完成,就立即安排员工进入新装修的环境工作。在新装修的环境中,本人有甲醛轻度中毒的不良反应,但未去医院检查。

怕对未来宝宝有所不良影响,故于2011年4月15日提出辞职申请,希望能于4月26日正是离职(因为公司的月结日为每月25日)。

公司人事告知因未提前30天提出申请,故要缴纳2000元的违约金。但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未签订关于违约金的项目。

请问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遇到这种情况我怎么做,可以保障我自己的利益?

请帮忙解答,谢谢!

补充说明:
那我4月15日提出的辞职申请可以于4月25日正式离职吗?
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咨询者:fa21678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21 17:07
殷国丰
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21 17:18
谢友林
可以拒绝支付,向当地劳动局申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郑丽琴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774570064
积分:171
]
回答时间:2011-04-21 17:24
郑丽琴
若公司不批准离职,你的离职时间是5月15日。无需向单位缴纳违约金。若擅自在25日离职,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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