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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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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7767什么是编号?

农村房产继承

您好,我父亲09年去世后,我和母亲一直未办理继承,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户主过户到我母亲身上,请问应该怎么办理?谢谢。

咨询者:fa216505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安艳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693219793
积分:883
]
回答时间:2011-04-21 10:50
安艳芳
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对遗产有公证过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判文书,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4-21 10:51
于柱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可以一起去房管局过户,不同意的,就只能起诉办理了。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或者委托我协助办理(13011735168 )于律师 保留电话,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加入 山东律师法律服务群 QQ群148712177,网上咨询。
建议最好电话预约,当面咨询,以便全面了解案情,给予帮助。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21 11:11
倪振杨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后办理过户!
房产赠与公证——
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倪振杨律师于 2011-04-21 11:1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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