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作为车主的我被无辜地承担了连带责任,因赔偿数目巨大,至今还未全额还清所欠的赔偿款,听闻新交通法对车主无过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司法解释,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还需要继续背负这冤枉债吗?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