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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需要继续偿还这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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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需要继续偿还这债吗?

五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作为车主的我被无辜地承担了连带责任,因赔偿数目巨大,至今还未全额还清所欠的赔偿款,听闻新交通法对车主无过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司法解释,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还需要继续背负这冤枉债吗?谢谢了。

咨询者:fa21621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唐新禄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市
手机:15588561797
积分:3052
]
回答时间:2011-04-20 20:35
唐新禄
根据法律规定,你仍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晓晨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3816899866
积分:504
]
回答时间:2011-04-20 20:43
杨晓晨
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向肇事方追偿。
详细可来电咨询。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4-20 22:25
韩明
得看你与驾驶者的具体关系,是被盗,还是转让了没有过户?抑或是出借或出租等。具体关系不同,责任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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