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冬季买的房子,一直没人住,当时买的时候是简装的,昨天楼下住户打电话说我家跑水把他家的棚顶给泡了,当我赶到那时发现是地热管泡水引起的,今天跟楼下房主去找物业,物业不管说是过了地热保修期,但是我也很无辜啊,一直没人住,无缘无故让陪钱,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该找谁处理呢,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