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被对方拿菜刀砍伤鼻子,长约2公分,深度约2毫米的一处刀伤,手臂肱二头肌划出一道40公分的口子,缝4针,对方人在9月1日上午被派出所抓走的,晚上送到拘留所,我想咨询一下,这属于轻微伤害还是轻伤,如果起诉会有什么用,不起诉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