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6674什么是编号?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问题

律师您好:我丈夫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日期是2010年9月17日,而我们没有接到通知,直到2011年4月12日,我去他单位询问才得知已被解除合同,人力资源部领导说已叫分厂通知我们,可我们未接到任何电话或者书面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合同从2011年4月12日执行,会得到支持吗?谢谢,急盼答复。

咨询者:fa214928宁夏
[咨询时间:2011-04-1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4-18 22:00
程建锋
如果没有收到,你可以这么样主张.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