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的人被第一辆车撞倒后,第一辆车逃逸,后被第二辆车撞到导致死亡。
交警责任认定第一辆车主责,第二辆车次责,电瓶车无责。
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现在只能找第二辆车赔钱。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现在只能找第二辆车赔钱我想问的是由于第一辆车逃逸,第二辆车是否有连带再责任。
如果没有那第二辆车他是否只要承担次要责任的钱。
有没有法律可以主张赔到更多的钱?还有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次责任赔偿是不是一定是四六开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