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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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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624什么是编号?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骑电瓶车的人被第一辆车撞倒后,第一辆车逃逸,后被第二辆车撞到导致死亡。

交警责任认定第一辆车主责,第二辆车次责,电瓶车无责。

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现在只能找第二辆车赔钱。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现在只能找第二辆车赔钱我想问的是由于第一辆车逃逸,第二辆车是否有连带再责任。

如果没有那第二辆车他是否只要承担次要责任的钱。

有没有法律可以主张赔到更多的钱?还有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次责任赔偿是不是一定是四六开的。

谢谢!

咨询者:fa214851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18 20:05
陈晓云
第二辆车不是连带责任。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4-19 06:29
吴健弘
可以先起诉第二辆车,承担其责任和赔偿。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4-19 11:41
汤广芝
各自承担各自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4-22 08:53
邴朝祥
你好,一般三七、四六都可以的;
车子一般都有保险公司的,
建议及时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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