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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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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463什么是编号?

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我是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的居民,我们现在接到上面的动迁安置方案通知书。

我认为这个方案,我们大家不能同意。现在房价都很高,我们这的房价最少也在万元以上的价格,然而他们却给予我们货币补偿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6500元得补偿,我觉得这个太不合理了,如果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我们才能得到总面积的20%,而且是高层建筑,我们现在住的是普通式的7层住楼,让我们换高层建筑,我认为补偿太少了,搬迁费给我们吗,每户2000元。

无论是在选择“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补偿“的,我们大家一致认为很不合理!

所以想咨询律师帮住我们!

咨询者:fa214602辽宁
[咨询时间:2011-04-1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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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18 15:00
倪振杨
征地拆迁补偿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筑物类型不一、是否违法建筑、是否具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性质等等问题,各地政府规定的相应补偿方式和标准等也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或拆迁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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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吴新雁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390138517
积分:347
]
回答时间:2011-04-18 21:00
吴新雁
认为不合理,可以与对方协商。沈阳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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