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合同违约责任——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我去年三月买房时,同一小区已经入住的同事听说我买房,就让我说我算是他介绍的新业主,开发商送他一年物管费,并且写在我的认购书上,现在已兑现。
当时朋友听我买啦也想买,开发商这边的销售为了坚定我们买房的决心,承诺送我半年物业管理费作为代朋友入伙的赠送,我当时让销售给我写个书面的东西,他拒绝写,理由是我不属于旧业主介绍新业主,说交房时他跟物业打招呼就行啦,我不干,他最终给我写到我亲戚的认购书上,但是他说房子是样板房,交楼之前有合同在手,他门公司要代为保管认购书,收房之后交还我。
第一次买房不知道程序。第一次买房不知道程序如今该收房啦,我去找物业公司,他们说不知道有这回事。
找那销售,他电话里态度转变好大,先是矢口否认,后又说我没按时收房就没有(房子质量好差,一直在整改,拖了好久,到现在我还收不了),我找他理论,他挂我电话,打通了还在电话里爆粗口辱骂我。
接下来应该是把我加入黑名单,电话始终打不进去。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