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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纠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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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436什么是编号?

有关房产纠纷的问题

我爷爷去世后,原单位公家的房子要买给个人,爷爷有两个子女,一个是我爸爸一个是我姑妈,当时姑妈欺负我爸爸拿不出钱,就让他放弃购买权,姑妈出10万把房子买了下来(这件事我和我妈妈并不知道,是过了几年才知道的),对我爸爸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后来爸爸也去世了,请问我现在能够把原本属于我们的那一半权利争取过来或者是享有一定的补偿吗?

补充说明:
如果可以要回或者享有补偿的话,应该怎样划分(因为房子位于步行街黄金地段,升值空间巨大,现在的市场价值远远超过了当初购房时的10万)?
起诉的话需要哪些证据?可以详细点回答吗?
咨询者:fa214575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谢友林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7079
]
回答时间:2011-04-18 13:48
谢友林
很难再拿回那一半权利,因为当时您的父亲已经与您的姑妈达成意思自治了。
但是可以要求一定补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8 14:38
魏国鹏
你姑妈的胁迫行为是违法的,你们有权要回房产或者要求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71335844
积分:3084
]
回答时间:2011-04-18 20:21
吴园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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