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房子能否判给我一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6078什么是编号?

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房子能否判给我一套?

我是1995年10月结婚,1997年6月生了儿子,2007年7月因性格不合分居至今。

家里有两套单间,其中有一间是使用权的。家里有两套单间,其中有一间是使用权的产权的是他单位的,后办理的产权,使用权的房子是1997年买的,请问我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他每月工资2000元,法院会判他每月付多少抚养费?还有这个官司会要花多少钱?

咨询者:yplh2011辽宁
[咨询时间:2011-04-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11-04-17 12:03
赵红燕
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会平均分配。
他要每月支付的费用还要看您的收入来计算。
案件的花费要先确定离婚诉讼的标的才能按比例算出。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7 12:08
魏国鹏
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使用权的房屋判给一方使用。
2、孩子的抚养费是支付抚养费一方月收入的20%至30%。
3、案件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新雁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390138517
积分:347
]
回答时间:2011-04-18 21:17
吴新雁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是支付抚养费一方月收入的20%至30%;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