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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2年零3个月,用人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加上工资一共给我的3500元,说是叫我自己去加金,请问,用人单位是不是触犯劳动合同法?并希望各位律师能够给我列个详细数额,万分感谢!

咨询者:fa214082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4-17 17:55
张向锋
单位违法。你可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并双倍支付工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宋文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816123978
积分:674
]
回答时间:2011-04-17 19:12
宋文舟
上海多年劳动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用人单位此种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是公司主动辞退你的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详细了解欢迎咨询。宋律师:13816123978 QQ:752622606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4-18 11:16
汤广芝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如果你考虑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支付双倍工资,具体金额建议你还是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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