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几年前从一人手中购得一间房平房,没有办理产权。
该房产是这人的姥姥赠给他的。该房产是这人的姥姥赠给他的我友和此人订有买卖房屋的协议,并且该人把此房的房产证、姥姥赠房的文书都闪给了我友。
前些天该人和他的亲属找到我友告知他们已经重新办理了此房的房产证,是他的母亲名下,扬言拆迁时要8平米的拆迁㰪(原房8 平米,后我友改建成20平米),问当时的房屋买卖成立吗?他们的新产权证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