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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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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461什么是编号?

孩子抚养费

05年6月9日我与前夫离婚,2006年3月23日法院规定他每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500元至独立生活时止,在止期间前夫从未按时支付过抚养费,期间支付的生活费也是这月300元,下月400元,从未按时定额支付过。

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未支付过抚养费,其家人还申称拒不给一分钱。

我想咨询下,我怎么样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以后没有固定单位了怎么办呢?

小孩子现在6岁,离婚时不到2岁,我想问下,小孩子可以跟随我姓吗?前夫长期不在家,联系也困难,月现在已结婚,且现在的妻子已怀有孩子。

咨询者:cxf123江苏
[咨询时间:2009-07-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17 15:37
魏国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改姓需其父亲同意。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7-17 08:27
周光成
他不按时给付抚养费,你可以及时地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他以后没有固定单位,没有经济收入,那只有到时再依据实际情况处理。

小孩如果跟你姓,应当征得他父亲的同意。
薛建强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46668
积分:6964
]
回答时间:2009-07-17 21:11
薛建强
可以根据法院的离婚判决请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如其不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工作情况,不影响他的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孩子可以跟您的姓,可以执行他的财产,不需要人到场。



如需详细了解,可以电联18945046668、1376685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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