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司机在请假回家期间,被查出近3个多月内利用公司加油卡在加油站购物消费3000多元。
被公司查出后,他就没来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和办离职手续了。
多次要求他回公司讲清楚事情,他不肯回,只是给公司汇了他私自消费的钱。
但是,请问,公司是不是有必要发电邮告诉他已与他终止劳动合同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