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购买一层单元套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当时协商:只转让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转让范围,房价20万,卖方负责办理房产证。
但是由于政策调整,必须两证齐全才能办理转让,卖方要求补付地价款,因为价钱协商不成,所以一直到现在房产证也没有转让过户。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