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世时欠别人的钱,他过世后,别人起诉了我,让我还这笔钱,我爸爸没有留下钱,只留下一些欠款,和一个房子,房子是我爸爸在世时,买的,我爸爸过世后,妈妈 就把名字写成了我的名字,我爸爸欠别人2.8万元,法院说,要从房子上扣钱,来还债,可现在我还有一个奶奶,要让我来养,难道我奶奶就没有权力要我爸爸的这一份吗,
(律师好,我问的真实意思是,我奶奶不可以要我爸爸这一份吗,我奶奶76岁了)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是否应该给我奶奶留点(我们买的房子花了7.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