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到公证处立个公证.
江某,农村妇女,现80多岁。江某,农村妇女,现80多岁有一女(亲生),住县城;有一养子,若干年前已去世。
曾因养子不孝,经法庭判决断绝双方关系(有法院判决书)。
江某现与其女生活,乡下有住房数间,养媳妇想占有这几间房子(养媳妇与江某为同村同组),撬了江某房子的锁,用自己的锁锁上。
江某丈夫4年前过世。江某丈夫4年前过世过世前3年生病期间,均是江某及其女儿照顾,养媳妇不闻不问,但却抢着办过世后的丧事(办丧事期间的人情往来均被养媳妇得去)。
本人劝说江某立一份遗嘱,申明其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均归其女儿所有,江某同意。
现代江某求助,如何做能圆满解决此纠纷,取回自己的房子?如果江某立一份遗嘱,应该怎么写,需要办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