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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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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45什么是编号?

为自己维权

我于06年进入河南联通,07年竞聘上岗任乡镇办主任,月均工资800元,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09年7月6日公司突然重新竞聘,让我去销售部不给工资,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咨询者:cky123北京
[咨询时间:2009-07-1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7-11 12:06
陈学增
搜集相关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11 19:36
魏国鹏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单方更换你岗位,你可以主张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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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7-11 19:26
倪振杨
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补发去年2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
薛建强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46668
积分:6964
]
回答时间:2009-07-11 20:46
薛建强
这个问题应经解答过了。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07-11 14:42
李翠英
不给工资意味着你与公司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据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不妨如下,或者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让公司补偿你四个月的工资;或者让单位按月给你底薪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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