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起诉大学副教授利用职权威胁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对学生精神和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现证据比较充足,省教委已经报备,校纪检委也已经接手调查,但不排除利益运作的嫌疑,准备等到顺利毕业后再行起诉。
请问律师:由于证人大都是老师和学生,毕业前人证方面需要进行哪些取证或怎样取证(录音、录像、签名等),现阶段该收集哪些有利于本案的司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