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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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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077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问题

我的前夫再婚后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姓名,如果他想将房产的产权在他走后全部归女儿所有,我想咨询的是现在他独自写一份房产继承说明,并进行公证,是否有法律效用。

也就是说他不与现在的妻子商量是否可以决定这个房产的继承权。

谢谢!

补充说明:
那请问该如何做才能让女儿得到最大利益。谢谢!
咨询者:xrxy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10 18:28
吴君瑜
婚后购买的,属于他与妻子的共同财产,他只能处置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吴君瑜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QQ:2363168223。

回答

3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1-04-10 20:20
张树贵
不具有法律效率,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4-11 06:31
吴健弘
你前夫所立的遗嘱,只能约定其个人的遗产部分。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4-12 10:09
邴朝祥
不具有效力;只能处分他自己的份额;
邴朝祥律师于 2011-04-12 10: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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