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再婚后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姓名,如果他想将房产的产权在他走后全部归女儿所有,我想咨询的是现在他独自写一份房产继承说明,并进行公证,是否有法律效用。
也就是说他不与现在的妻子商量是否可以决定这个房产的继承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