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转让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2428什么是编号?

房屋转让费

大哥名下一套97平方房子转让给小弟,交易价为22万,房子是97年建成的,请问过户费要多少?(注没有房产证)。

咨询者:梁生广西
[咨询时间:2011-04-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11-04-08 23:17
徐进明
没有房产证根据法律规定过不了户,就不存在过户费问题。只有你大哥办理完房产证后才能与你办理过户手续。

广西规定是:在房屋交易中房管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

费用名称 数额 卖方费用 买方费用
契税 物业评估价×3% 无 全交
印花税 物业成交价×0.19% 一半 一半
土地出汇金 820×10%×购房面积 全交 无
交易管理费 物业成交价×0.8% 0.5% 0.3%
他项权利登记费 250元 无 250元
交易杂费 120元 120元 无

注:1、如业主在购房时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则出售时无需再支付
  2、个人购卖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契税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