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打收条有何法律责任,会不会成为被追债的负债对象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2346什么是编号?

打收条有何法律责任,会不会成为被追债的负债对象

因单位施工,本人负责接收工程原料,并出据收到条。

有一家工程原料供应商,手中有我的收到条,采购忘记此事未给其开据发票,所以至今工程结束,单位仍未给予结算。

请问若供应商向我索取结算款合理吗?是否会出现这类事情。

咨询者:fa208864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云龙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5081118575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4-08 20:25
王云龙
你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但你确实有可能受到诉讼牵连。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08 20:27
陈晓云
属于职务行为,供应商应向单位索取结算款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