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施工,本人负责接收工程原料,并出据收到条。
有一家工程原料供应商,手中有我的收到条,采购忘记此事未给其开据发票,所以至今工程结束,单位仍未给予结算。
请问若供应商向我索取结算款合理吗?是否会出现这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