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产权登记为个人,公司没有所有权。
2、公司提出所有权不合理,如果诉讼,你可以胜诉。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公司提出所有权不合理,如果诉讼,你可以胜诉。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吴律师你好:我是青浦地区一家台资企业的员工,职务为厂长,2006年计划在无锡贷款购买商品房并向总经理请假三天,总经理怕我跳槽不同意给假,并要求我在青浦地区购买,由于上海地区房价过高,公司同意为我分担首付的50%和每月分期还贷款的50%,产权和一切手续都是我办的,时过几年,假如公司提出我的住房有一半的产权归公司所有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