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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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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2323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

吴律师你好:我是青浦地区一家台资企业的员工,职务为厂长,2006年计划在无锡贷款购买商品房并向总经理请假三天,总经理怕我跳槽不同意给假,并要求我在青浦地区购买,由于上海地区房价过高,公司同意为我分担首付的50%和每月分期还贷款的50%,产权和一切手续都是我办的,时过几年,假如公司提出我的住房有一半的产权归公司所有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诉?

补充说明:
公司和我没有签过任何协议,现在房屋的产权是我的,房屋的一切手续都是我自己办的,公司只是以支票的形式帮我支付了50%的首付款,每个月给我3000元的住房补贴,五年过去了,因老板侄子贪污导致公司效益不好,老板的侄子说房子的一半应该产权应该归他(或者老板提出),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诉?
咨询者:fa207951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1-04-08 19:50
任济舟
1、如果产权登记为个人,公司没有所有权。
2、公司提出所有权不合理,如果诉讼,你可以胜诉。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4-08 22:46
张向锋
公司同意为你分担,是否有书面协议。如何为你分担。建议你带上所有资料,当面咨询我。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4-11 18:24
汤广芝
公司的说法缺少法律依据,你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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