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在08年时把身份证借于朋友进厂做暑假工,工厂就帮忙办了工伤保险,现在我自己需要购买社保时就已重复,如果我继续上交费用的话,到时买满15年之后,身份证是我的,但回执却是我朋友的,相片不相符合。
曾经去取消过,但社保局的人说要户籍证明,我有户口薄和身份证,当地公安局不予办理,说有这些证明不需要户籍证明。
这可怎么办呢?我朋友是在江西赣州购买的保险,而我现在在广东深圳,请问可以在异地取消吗?在取消的话有没有别的方法呢?请告之,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