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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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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1710什么是编号?

关于继承法律问题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继承问题!

我父亲于1999年购置一套房产,2000年时与后母结婚并共同生活(即他们居住的那套房子,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当时我们三人签订过一份书面财产协议:父亲同意把这套房子在过世以后,由我来继承。后母也承认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对这套房子将来产权归我继承无异议,并且当时三人均签了字。

2011年,县政府因为要搞房产开发,需要对我们居住的那套房子进行拆迁,拆迁后,政府将对被拆的房子进行"拆一补一"(即补偿套新的房子给我家)。

问:1、拆迁补偿的那套新房子是否仍属于婚前财产的延续?

2、对补偿的这套新房子,父亲和我两人去公证处立遗嘱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即后母是否需要在公证遗嘱上签字?)

谢谢!

咨询者:fa207391广西
[咨询时间:2011-04-07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李伟华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697676946
积分:1343
]
回答时间:2011-04-07 11:43
李伟华
在不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你父亲的财产。遗嘱公证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确认,但是,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进行遗嘱继承公证,此时应当有你后母的确认。
李伟华律师:民商案件代理、法律顾问专家,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您的权益。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4-07 10:54
李雪梅
1、新房做为原房产的安置房,则仍应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2、只要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自己立遗嘱并公证就有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07 11:01
殷国丰
拆迁补偿的那套新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4-07 11:42
张龙飞
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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