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成立于2005年,在2006年秋,公司最大股东要求我参股。
我于当年底投资了一部份资金。我于当年底投资了一部份资金但只是由公司盖章给了我一份出资证明。
我一直要求公司进行注册变更,但到现在也没进行工商注册变更。
也就是说我在法律上还不是一个真正的股东。也就是说我在法律上还不是一个真正的股东现在我想收回我的投资。
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