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收集能够证明现在事故是由于上次维修时漏项的证据,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本人的车于去年12月发生事故,通过人保定损理赔,并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了维修,但由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漏项,我的水箱变形没有被查出,导致散热扇轻微打磨冷却液管的隐患,在今年4月3日开车出行在高速上磨损加剧将水管磨破冷却液漏光,温度瞬间增高造成发动机粘缸的重大故障,经4s店检测此故障是由于碰撞事故没有修好留下的隐患所致并不是质量问题拒绝承担维修费用。
本人找保险公司进行了投诉协商要求索赔,也被其用时间间隔过长不构成赔偿条件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想通过法律手段对中国人保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不知道是否有胜诉的机会,需要搜集提供什么证据?在此提出咨询,希望各位专家拉出援手,不胜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