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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还是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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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还是勒索

前日傍晚逛徐家汇数码广场二期2楼(canon店铺266),看中款佳能相机,与店员议价,店员说话语气不好,我和男友转身走了,店员开始骂人,我们回身开始理论,店员不断挑衅,后气极采取了过激的行为,打了他两下,店员当即躺下装死,店长默契的报警。

110来了,店员爬起来,警察劝我遇到流氓就认倒霉吧,一个劲劝私了,店员要3000块,我开始坚决不同意,在警察两边讲价,同时我以为不管有伤没伤医药费全得我们支付,只好认倒霉,给了500元,并且警察和商场保安说商场会对该店员予以处理。

当天晚了,第2天去店里投诉,商场只要求赔礼道歉和警告,没有经济处罚。那以这种行为,不是造成被骂被侵权走开,就是对骂或者扭打,都不是正常行为。该店员还从中轻易的获取了经济利益。我想问,

1、这是不是一种蓄意的挑衅,激怒客户,进而实施敲诈勒索。可否定罪?

2、中国的法医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装病就验成有病。

3、店员先犯错,造成后果,是否应该自己承担责任,特别是医药费和后续的费用。

4、如果起诉其勒索,打赢的胜算几成?诉讼费能由该无赖承担么。

(如果擅长此类纠纷有把握的律师请与我联系)

phoebe_2599@hotmail.com

咨询者:fa207491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1-04-07 08:59
任济舟
1、不够成敲诈勒索。
2、如果对法医鉴定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3、受害人有过错,可减轻赔偿责任。
4、不属于敲诈勒索。
对于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拒绝赔偿。
本律师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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